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是家庭要和谐。家庭的和谐包括夫妻(即父母)的和谐、父母与子女的和谐以及子女之间(多子女家庭)的和谐等。作为家长者,父母要努力营造和谐型家庭,营造孩子健康成长的环境与氛围。
1、平安度过婚姻危机期
在孩子小学阶段(7到12岁),是一个模仿和学习的阶段,也是父母实施家庭教育的最佳时期。在这个时期,父母对孩子的影响、教育,使孩子所形成的习惯、作风将伴随孩子的一生。
然而,也就是这个时期,作为孩子的父母,在孩子的小学阶段,年龄约在30到40岁之间,正处于婚姻危机期。在这个时期,夫妻双方失去了恋爱时期的激情,也没有了为孩子的到来而同甘共苦、共同养育孩子的热情和对孩子的可爱而产生的共同幸福感;在这个时期,面对孩子的淘气,面对工作发压力,面对“三十而立”却又没怎么立的尴尬局面,面对油盐酱醋茶等家庭琐事,面对上有老下有小都要养的难堪处境,夫妻双方都有一种冲刺事业的干劲,都有一种不甘沉沦、不甘消磨、不甘被琐碎事项拖累的心结。同时,夫妻之间的感情,因为外面的花花世界,而开始互相猜忌、互相怀疑,甚至互相通过“克格勃”查探对方隐私,夫妻之间的“执子之手”就真的好比是“左手握右手”……
当然,如果这个时期的夫妻双方,能够互相信任,互相鼓励,互相促进,自我约束,理性克制,必能顺利、平安度过这段婚姻危机期,必能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,必能完成养育孩子的共同使命,必能创造个人事业的新辉煌。最低限度地,如果夫妻双方能够想到孩子的成长和发展,能够具有一点培育后代的使命感,能够理智地对待所发生的不愉快事情,对孩子最大限度地隐瞒家庭不和谐的因素,哪怕是造就一种虚假的和谐家庭环境,也不至于对孩子造成影响和心理上的伤害,也能给孩子一种基本的成长空间,也能够使孩子亚健康地成长,甚至完全能够使孩子健康地成长和发展。
【案例1】为孩子的成长而共同喜悦
一男一女,都是大学毕业,通过自由恋爱而结婚、生子,由于婆媳关系恶劣以及夫妻双方价值观念的偏差等方面的原因,导致夫妻感情不和,不能共处。但双方都比较理智,都觉得养育孩子,培养孩子健康成长是自己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,又因当时住房紧张不可能有分居独处的条件,因此,在双方私下的协议离婚书上明确约定:在孩子未满18岁即进入大学之前,双方不得向任何人公开彼此已经离婚的情况。同时,还为孩子从小学到大学的成长过程,制订了全面的培养计划和方案。
在培养孩子成长的过程中,双方都能分工合作,统一教育口径,统一培养目标。男方主要负责孩子学习习惯的培养,学习方法的指导,强健体魄的形成等方面;女方主要负责孩子卫生习惯的养成,生活起居的训练,心理素质的健全等方面。
当然,在对孩子十几年的培养过程中,双方时有争论,甚至互有污言,但最后都能够统一到培养孩子健康成长、有益发展这个总目标上来。
通过双方辛勤的培养和教育,他们的孩子确确实实地在健康成长着,不断地实践着其父母一步步的培养目标,顺利地考入了名牌大学……
在孩子十多年来逐渐成长的过程中,双方经常为孩子取得的成绩而一起高兴,为孩子获得的荣誉而共同喜悦,为孩子勤奋学习换取的成功而相拥激动!正是这种常有的、一致的高兴、喜悦、激动,逐渐使得他们的离婚变成了假离婚,正是这种培养孩子健康成长的共同使命,逐渐使得他们不断检讨、反省、调适自己的行为,双方的感情也在不断地升华,特别是孩子进入大学后,双方又回到了不愿意离开谁的二人世界,似乎又回到了甜蜜的结婚初期……
【评】在婚姻危机期,孩子是夫妻双方的调味品和添加剂。正确、有效地运用这种添加剂,不仅可以使孩子健康成长,正常发展,而且也能够使夫妻双方“破镜重圆”,感情越来越深厚。愿天下夫妻都能平安度过婚姻危机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