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日中午从长沙乘火车往岳阳看望母亲。
在长沙到岳阳的短短两个小时的坐车经历中,目睹了五起列车员推销产品的事件。
第一起,列车员推销的是不用电池,灯泡经久耐用的手电筒,电力可以通过机械手动充电,销售价10元;
第二起,万能钥匙扣,销售价5元;
第三起,电子笔,销售价10元;
第四起,牙齿白,去除牙齿的污渍、烟渍等,销售价20元;
第五起,销售价10元,当列车员刚要拿出产品准备宣传时,我有点不耐烦地说“怎么会有这么多的广告啊”,列车员白了我一眼之后就没再在车厢里推销了,后面的坐车才算是比较安静了。
不知道现在的列车员是不是出于生活所迫,工资收入太低而在主业之外搞起了第二职业?不知道铁道部门是不是允许职工在工作期间搞副业?
6日去岳阳火车站,想买回广州的卧铺票,可售票口就是没有买。后来经好心人推荐,说外围有卧铺票,手续费20元,我一想,必须在6日返回广州,况且手续费也不是那么离谱,于是就从“票贩子”手里买了一张回程票。
据说,“票贩子”与售票员是合伙的。
从这种意义上说,售票员也是在主业之外还从事着一份收入不错的副业。
我在想,如果每个社会成员都像铁道部门的人这样,在工作期间还能够搞副业,固然个人的收入是高了,但主业的工作质量势必就受到影响,社会就将是不成样子了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