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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年前,我曾经去新疆克拉马依旅游,对克拉马依当局就感到很失望,1994年的大火灾是克拉马依的耻辱,可那段耻辱的历史不仅没有被当局刻碑纪念,而且似乎你怎么找也找不到任何失火的痕迹,当时,我们曾感叹克市当局掩盖耻辱历史的本领之高超是绝无仅有的。
今天,偶尔查到一则消息,原来在火灾发生时高呼“
让领导先走”的犯罪分子竟然升任克拉马依市市长和新疆石油管理局的局长!呜呼,天理何在?
令人感到纳闷的是,当年这厮可是被判了有期徒刑5年的啊,怎么坐了5年牢的罪犯还能够官复原职呢?莫不是同名吧?但也没有任何信息来澄清此人非彼人啊?!并且若将克市当局掩盖耻辱历史的事情联系起来一分析,即使此人非彼人,也至少是脱不了干系的!
若是罪犯还能在短短5年时间内当上市长,那这厮是如何当上市长的?是谁提拔了这厮?我们不得而知,但这种事情在当今的中国也是有可能发生的。
比如,1994年这厮于剧院大火之中“先走”出来,旋即被判5年牢狱,但入狱之后,这厮痛定思痛,斗志更强,不忘上级领导,而其上级领导念其护驾有功,勤王得力,焉能见死不救?就算是那些领导本身也受处置,但官场之网,奥妙高深,百足之虫,死而不僵,于是乎,几年之后,这厮重装上阵,便又是一条好汉。昔日牢中寇,今掌翻天印——如此“费厄泼赖”之仕途,在中国还是完全有可能的。
若果真是这样,我只能哀叹,哀叹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,为何经常会上演着这样的丑剧?对比周总理的鞠躬尽瘁,对比焦裕禄、孔繁森们的死而后己,再想想那些屈死的冤魂和那些残缺、悲惨的家庭,如果让这样一群出卖灵魂的肮脏的动物来主宰人民的命运,我们放心吗?最后,我只能感叹这是民族的不幸啊。
在此,作为一位人民教师,我发自内心地诉求:克市当局应该在火灾原址立一座耻辱纪念碑,并刻上那句名言“孩子们别动,让领导先走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