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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恩施水利局副局长酒后殴打女教师

 荆楚网消息 (楚天都市报) (特约记者 正恩 通讯员 恩监成) 女老师调解学生纠纷时,其中一名学生的家长——恩施市水利局副局长刘某,竟冲进教室打女老师,造成女老师左眼受伤。昨日,恩施市公安局决定,对酒后行凶的刘某行政拘留5日,并罚款200元。(注:区区一点点,一包烟钱都不够,湖北的黄鹤楼多少钱一包???)

  据恩施市警方调查,被打女老师向某,是恩施市实验小学五(4)班班主任。12日晚,恩施市实验小学召开“一切为了孩子健康成长,构建文明和谐学校”为主题的家庭教育培训会,会后,向老师应学生家长邓某的要求,在教室里留下该班学生家长张某,调解两家小孩之间的纠纷。在调解即将结束时,张某的丈夫刘某醉酒后冲进教室,伸手对着向老师面部就是一巴掌。

  向某对记者说,被打一巴掌以后,她就懵了。打了她以后,刘某又抓起学校的电器设备和桌椅砸向学生家长邓某,所幸未击中。

  事发后,恩施市公安局舞阳坝派出所民警就此事进行调查,向某被及时送进恩施州中心 接受治疗。

  警方表示,以上事实,有刘某、张某、向某、邓某的询问笔录,和现场勘验笔录、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》第43条第一款规定:殴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根据这一规定,警方决定对酒后行凶的刘某进行以上处罚。

  昨日,恩施州鸿翔 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,向某为面部软组织损伤,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。

  目前,恩施市纪检部门已对此展开调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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