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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切实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,改变单一书写的作业模式和大量重复性和机械操作方法。使学生真正成为作业的主人,使作业真正成为巩固知识,形成技能,培养良好品质的重要环节。现对规范全乡小学生作业提出几点意见:
一、书面作业:
书面作业包括:书面正式作业、书面练习作业等。
1.书面正式作业根据学科教学要求,以课后习题内容为主,精选60%--80%的有针对性的习题,每科每次以半页至1页为宜,不得超过2页,每科每学期控制在2本(50页)以内。要求思考后口头或直接填写可完成的题,不得再次上作业。
2.书面练习作业:
(1)练习册作业:按课时一律要求用铅笔填写,不得再次书面抄做。
(2)家庭作业:一、二年级原则上不留家庭作业、家庭作业留量从时间上三、四年级各科作业累计不得超过半小时;五六年级不得超过1小时(正常书写速度)。从内容上一般不得超过该科的正式作业量。
要求:
1.字词(含英语),拼音等需要重复训练的,不得超过4次,且应辅以各种记忆方式结合完成。数学作业特别是低年级和幼儿的识数和简单计算不得同一重复。好词佳句、短文诗歌、定义定理、公式规则抄写不得超过1次,长文不得抄写,阅读或填空等题量较大的作业不必抄题目,做出答案即可。
2.复习期间各科不得进行大量抄做题训练,教者应因材施教,有计划地分类选做与平时作业量相当的作业。
3.各级写字作业教者应在上好课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完成。二年级大楷以描红为主;三、四年级以仿影为主;五、六年级以临摹为主,并取消大楷作业中的小字书写。
4.三、四年级学生可由圆珠笔或中性笔书写过渡到钢笔书写。作文、周记取消小楷毛笔书写,改用钢笔书写。
5.同科各类书面作业的内容之间不得重复。
二、口头作业:
口头作业指以口头语言表达、叙述、阅读或背诵为方式完成的作业。
提倡布置口头作业,如:学生将当日所学知识讲述给亲友或同学,举行班级学生演讲赛、开故事会、学生课前口述预习情况。
三、综合实践性作业:
1.综合实践性作业包括观察、测量、实验、手工、采访编辑、社会调查、黑板报、手抄报等。
2.各学科每课时不必均有书面作业,教师可根据教学内容布置综合实践性作业。如:观察日记、记录测量数据、填写实验报告、写简单调查报告、组织学生办手抄报(班报、校报),办黑板报、采写校园广播稿,进行手工制作(学具等)。
3.教师应注意收集整理各种综合实践性作业,作为评价学生整合素质的参考资料。
为了切实控制学生作业量,以上三种形式的作业占每单元或每章节习题总量的比例为,口头作业、综合实践性作业的总量:书面作业总量低年级6:4或7:3,中年级5:5,高年级4:6。
四、作业的评价
作业评价尤其是书面正式作业评价,鼓励老师采取多种不同形式,可以是学生自评,学生互评,教师评价等,但学生评价应该在老师的指导下,或在较明确的要求、标准下进行,切忌放任自流,不闻不问,对学生的评价教师要复查,要点评。学生评价与教师评价在量上目前作以下规定:每次作业教师至少批阅50%以上,每个学生每单元作业总量的20%可让学生自评、互评。